常坐网约车的乘客可能会遇到这样一幕:
系统显示接单的是这辆车,可来的却是另一辆车。对方的解释多是“今儿开老婆的车”“换车了系统没改过来”等。
事实上,这些车里面有一部分为“改牌车”。而一条以收售公民个人信息为支撑、利用网约车平台审核漏洞进行“改牌做号”的网络黑产继而浮出水面。
有做号者称,他们通过专门“渠道”可以买到有指定要求的驾驶证、行驶证、个人头像照片等多项公民个人信息。而喊价200元至400元的做号业务,实际成本仅几十元。
有律师表示,买卖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用他人信息注册网约车司机账号等行为本身已经违法。更重要的是,网约车平台应加大监管力度,以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
5月12日晚,何奇的微信收到一笔450元的转账。
这是他替一名车主通过“改牌注册”获得网约车司机账号后的劳务费。
一年多以前,他开始专门从事这样一种服务。在他的操作下,一些车主被“重塑身份”,成功获得了网约车司机的账号。
花四千多拜师学会“改牌做号”
在网上搜索“改牌”等关键词,能找到多个与之相关的qq群和贴吧。大多广告打着“解决京牌、沪牌、浙牌、粤牌,解决封号”等旗号招揽生意。
何奇也是其中一员。
2016年3月,他与朋友开办室,专门帮车主“做号”。如今,他的业务已遍布多个城市,在他创建的做号qq群中,上海群约2000人,北京群也有上百人。
多年前,何奇为赚钱从安徽老家前往上海。在网约车兴起的年代,他也加入到跑单大军。尽管干网约车一个月能挣过万,但他还是“转行”开始“做号”。
他在网上找人拜师,“总共花了四千多块钱,全学会了”。
“那时候还不流行改牌做号,很多人不懂。”何奇说,改牌做号业务的出现和兴起源自一些网约车司机的需求。比如,有的网约车司机想多开一个司机端账号,但同一个驾照不能开两个号,就需要做一个号出来;另外,针对一些网约车平台“异地运营车辆不享受平台奖励”的规定,外地牌照的司机也想通过“改本地牌照”的方式来获取平台奖励。
最关键的是,他更看好改牌做号的“钱景”。
他说,有个朋友曾找人改牌花了160元,听对方说成本才几十块。
“津牌”车一天后变“京牌”
今年5月8日,新京报记者以改牌为由,添加了何奇的微信。随后,记者将一辆津牌红色雪佛兰科鲁兹的车辆信息和一张名为季晓东的未满三年驾龄的驾照提供给了何奇。
第二天,新京报记者便接到了某网约车平台发来的“您已通过车主审核”的短信通知。
记者注意到,该账号司机姓名显示为季晓东,登记车辆为“京q”牌照,车型同为红色雪佛兰科鲁兹,车主姓董。在线时间、接单数和账户余额均显示为“0”。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正规渠道注册网约车司机,一般需通过信息提交、系统审核、人像验证等步骤。事实上,这些环节,做号者可利用系统漏洞或者资料“作假”,轻易完成改牌注册。
何奇说,成功进行改牌注册需绕过注册系统设定的几项限制,包括车辆信息验证、人像认证等。这些都能使用技术手段一一破解。
何奇表示,做改牌业务,一开始就要给司机安排一整套“新身份”用于注册提交,这需要大量购买身份信息、驾照信息及车辆信息等。
在他看来,没有买不到的个人信息。他自称买过湖北、江西、福建、广东、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的车辆信息,甚至可以买指定尾号的车牌号信息。
“资料信息从有关部门流出,有专人负责查信息,查到后由总代理发给做号者,客户出的购买资料的费用由查信息人和总代理对半平分。”他说。
新京报记者通过检索相关关键词发现,有qq群专门收售个人信息。在一个拥有130名群成员的“驾照信息”qq群中,每天都有人询问是否有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个人生活照等信息出售,与购买者相对应,群里同样有成员叫卖上述各类信息。一名群成员欲收购十套身份证正反面和驾驶证照片用于外汇账号注册,收购价仅为2元一套。
何奇表示,一般来说,若客户提供的驾照信息符合注册要求会省去很多麻烦,此时,只需根据客户提供的车型、车牌、车身颜色购买相似的车辆信息即可。
“有时也需要购买同名同姓的个人信息。”他说,这主要是因为客户提供的驾照持有人存在已经注册、驾龄不够,有酒驾或犯罪记录等情况。
他还“自我揭秘”称,记者所拿到账号中名为季晓东的司机,其实并非此前交付驾照的那名“季晓东”。
他说,由于记者提供的季晓东驾照驾龄未满三年,因此无法用于注册,他买到了姓名同为“季晓东”的符合注册要求的驾照信息。这被做号业内称作“同名端”。
除了何奇,新京报记者还联系了多名承接改牌注册业务的做号人,他们也都是通过购买个人信息为客户注册,宣称即便没有驾照,没有车辆也能成功为客户开通账号。
“三证验真”难保证信息匹配一致
在所有信息提交后将进行系统审核。一些网约车平台标榜对司机进行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验真和背景审查,在何奇等做号人看来,几乎形同虚设。
何奇说,所谓的“三证验真”仅能保证证件本身是真的,但却无法保证证件、司机、车辆三者完全匹配一致。因此,做号者买来互不相干的真实信息能轻易通过平台的审核。
“有网约车平台车辆信息验证环节还存在漏洞。”何奇说,只要车牌号、车主姓名、车辆注册日期能对上号,车型和车身颜色随意填写也能通过验证。
他解释说,比如客户的车是一辆外地牌帕萨特,车牌尾号z637,如果买不到尾号z637的京牌帕萨特信息,但能买到尾号一样的京牌奥迪。注册时,车牌、车主和车辆注册日期都填买来京牌奥迪的信息,车型和颜色还是填帕萨特的信息,也能通过验证。
记者测试后发现何奇所言不假,如此注册成功的账号内“我的车辆”一栏下,车辆图片仅是一张车形剪影,并无实际车辆图片。
照片软件“骗过”人脸识别
作为成功拿到司机账号前的最后一道验证程序,“人脸识别”也遭遇尴尬。
何奇只是用一个3d照片软件便“骗过”了这一验证程序。
以记者拿到的账号季晓东为例,何奇说,他记下了买来的季晓东身份证号,再通过该身份证号买到了其头像照片。这种头像照片可能来自于身份证,又或者驾驶证、暂住证、毕业证等需要头像照片的各类证件,“肯定能找到,然后用手机拍下来或者截图给我,这就行了”。
何奇说,通过一款3d照片应用软件,将买来的头像照片传至该软件,即可渲染成3d效果,并实现眨眼、张嘴等动作,只需几秒就能通过“人脸识别”验证。
在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车辆才能开始接单出车。不过,由于改牌后,账号的司机信息并非本人,涉及的银行卡绑定取现如何实现?
对此,何奇说,个别平台在给司机打款时,只核对账号绑定的银行卡是否与司机同名,并不核对司机与银行卡主身份证号是否一致,这便给做“同名端”留下了“空子”。
每一单“改牌”可获利十余倍
成立工作室改牌做号一年多,何奇已开始广发帖子收徒,“生意多,利润高,忙不过来。”他说。
他通过改牌做号每月收入可过3万,远超之前开网约车的收入。
在信息买卖方面,他说,行驶证一个20元,驾驶证一个25元,头像照片一张15元,这是他收购的价格,转手卖出时,他通常会加价5元。
他坦言,改牌做一个号的成本一般十几二十块钱,成本高的也就三四十块。
他对客户的报价却不固定。“新客户报价220元、240元、260元、300元,随便报,有些回头客你可以报低一点。”他连称最近行情不行了,以前他都是报400元。
尽管如此,每一笔生意的利润超过10倍甚至更多。
他从不收定金,只在办业务前一次性收取全款,若办不成,悉数退还。这也为他积累了一些回头客。
他说,做这一行的关键是要有客源。他的客源主要来自于qq群和微信群两个渠道,同行创建的群和网约车车主群是重点关注对象,微信群不同于qq群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只得依靠平时自己积累。
“进群之后,把认识的不认识的,包括群主都加一遍好友,到时候你发朋友圈广告,别人都能看得到。”何奇说,在群里常发广告容易被踢出群,他有自己的“小技巧”。
“微信号一定要准备两个。一个号进了群,就把另一个号也拉进去。这样就算被踢了,过段时间,你还可以用另一个号把自己拉回去,人多的群是不会注意的。”他说,遇到群中谈论做号话题的人,一定要关注,可以加好友私聊,加群的同时也要自己建群。
没事多在朋友圈中“晒单”也是技巧之一。“多晒一晒客户反馈的大单子,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这个人确实有两把刷子。”他说。
律师建议网约车平台加强监管
由于大部分注册资料“作假”,改牌车的背后也带来一些隐患。因乘坐改牌车出现事故甚至受到人身侵害,乘客如何维权,被冒用信息的人员应承担何种风险?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认为,如果实际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登记为非营运车辆,属于借名登记,且实际运营车辆的车辆所有人很有可能未告知保险人,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赔风险。
对于做号者买卖信息以及冒用他人信息注册的行为,张新年表示,收售车辆信息、用他人信息注册网约车司机账号、借用他人证照这些行为本身已经违法。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则认为,购买他人个人信息资料注册网约车司机账号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责任。同时,这些账号注册代办人和网约车司机共同以虚假资料注册,构成欺诈。
多位律师指出,对于出现改牌做号的行为,网约车平台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律师表示,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和乘客三者之间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如果有证据证明网约车平台没有尽到基本的监管义务,其明知或者应知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乘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韩骁说,司机冒用他人信息,若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不能提供车主真实信息,一旦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平台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韩骁认为,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督促平台公司积极地履行监管义务,以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大车辆的资格审查以及相关惩戒的宣传,让网约车司机认识到行为的恶劣程度,从根源上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何奇、季晓东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