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东昌塑胶有限公司、士特包装有限公司、喜登包装有限公司、更大软包装有限公司、伟光铝塑包装有限公司以及开发区中瑞包装有限公司和灌南县明达塑料制品厂等7家企业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查组市场准入qs认证核查,成为我市首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企业。
今年来,市质监部门加大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规定凡我市生产以上制品的企业都必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
据悉,除了分期分批对全市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外,市质监局同时对食品生产企业作出相应要求,即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未获得qs标志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此外,从今年8月底起,质监部门还将对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