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是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交汇之处、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首要节点城市,也是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和中哈物流中转基地。近期,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批准,成为全国首单获批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据悉,本单公司债券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债券募集资金核准总额的70%以上将用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工程等符合上交所《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试点的通知》规定的用途。
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后续债券发行和资金融通工作,提升融资运营平台效能,为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等“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助力集团实现“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建设3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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